技 术 交 底 记 录
工程名称 | 涌金府 | 施工班组 | 机械班组 | |||||||||||||||||||||||||||||||||||||||||||||||||||||||||||||||||
分 部 (项) 名 称 | 土方回填 | 交底时间 | ||||||||||||||||||||||||||||||||||||||||||||||||||||||||||||||||||
交底提要:土方回填施工技术交底 | ||||||||||||||||||||||||||||||||||||||||||||||||||||||||||||||||||||
交底内容: 一、 作业条件: 1、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方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合理地确定填方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 2、 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合格后要作好隐蔽检查和验收手续。
4、 确定好土方机械、车辆的行走路线,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加宽等准备工作。 二、操作工艺 : 工艺流程: 基坑底地坪上清理 → 检验土质 → 分层铺土 → 分层碾压密实 → 检验密实度 →修整找平验收 1、填土前,应将基土上的洞穴或基底表面上的树根、垃圾等杂物都处理完毕,清除干净。 2、 检验土质。检验回填土料的种类、粒径,有无杂物,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土料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填料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 3、 填土应分层铺摊。每层铺土的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采用震动碾压时,每层铺土厚度600~1500mm,碾压遍数6~8遍。 4、 碾压机械压实填方时,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不应超过以下规定:振动碾:2km/h 5、 碾压时,轮(夯)迹应相互搭接,防止漏压或漏夯。长宽比较大时,填土应分段进行。每层接缝处应作成斜坡形,碾迹重叠。重叠0.5~l.0m左右,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m。 6、 填方超出基底表面时,应保证边缘部位的压实质量。填土后,如设计不要求边坡修整,宜将填方边缘宽填0.5m;如设计要求边坡修平拍实,宽填可为0.2m。 7、 在机械施工碾压不到的填土部位,应配合人工推土填充,用蛙式或柴油打夯机分层夯打密实。 8、回填土方每层压实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9、 填方全部完成后,表面应进行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找平夯实。 10、 雨期施工: (1) 雨期施工的填方工程,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层分段逐片进行。重要或特殊的土方回填,应尽量在雨期前完成。 (2) 雨施时,应有防雨措施或方案,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和地坪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 三、质量标准 (一) 保证项目: 1、 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2、 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3、 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压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 合格的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cm3,且不应集中。环刀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二)允许偏差项目
四、成品保护 1、 施工时,对定位标准桩、轴线控制极、标准水准点及龙门板等,填运土方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定期复测检查这些标准桩点是否正确。 2、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用汽车直接将土倒入基坑(槽)内哔咔PICACG漫画。 3、 基础或管沟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回填土而受破坏时,方可回填土方。 五、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 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土。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试验日期、试验结论及试验人员签字。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2、 回填土下沉: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冬期施工时有较大的冻土块,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基底有机物或树根、落土等杂物清理个彻底等原因,造成回填土下沉。为此,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并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回填土夯压不密实:应在夯压时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如回填土太湿同样夯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将“橡皮土”挖出,重新换好土再予夯压实。 4、 在地形、工程地质复杂地区内的填方,且对填方密实度要求较高时,应采取措施。(如排水暗沟、护坡桩等),以防填方土粒流失,造成不均匀下沉和坍塌等事故。 5、填方基土为杂填土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固地基,并要妥善处理基底下的软硬点、空洞、旧基以及暗塘等。 6、 回填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围填土夯实,并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机械回填和压实。 7、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密实要求和地基情况等,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沉降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 | ||||||||||||||||||||||||||||||||||||||||||||||||||||||||||||||||||||
技术负责人 | 交底人 | 接受人 |
注:本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交底单位存,一份接受交底单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