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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T213 2022版

备案号:88667-2022DB11/T 213—2022 I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3 5 养护管理分级、质量要求及养护次 ................................................... 3 6 植物养护 ........................................................................... 4 7 绿地管理 .......................................................................... 16 8 安全作业 .......................................................................... 19 附录A(规范性)养护管理质量等级 ..................................................... 20 附录B(资料性)各等级绿地植物年度养护频次要求 ....................................... 25 附录C(资料性)绿地养护管理台账模板 ................................................. 27 DB11/T 213—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T 213—2014《城镇绿地养护管理规范》。与DB11/T 213—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摘冠、除杂草的定义(见3); b) 调整了城镇绿地养护管理分级质量部分内容(见5.1.2); c) 增加了落叶乔木的修剪方法(见6.2.2.3); d) 增加了常绿乔木的修剪方法(见6.2.2.4); e) 增加了行道树的修剪注意事项(见6.2.2.5); f) 调整了植物防护的内容(见6.7); g) 增加了绿地养护管理台账模板(见附录C);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城镇绿化处、北京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姚士才、许超、郭珺琪、揭俊、王万兵、朱永和、王静、王茜、王超、王佳欢、田香姣、张大伟、汤立明、朱文喆、王文超、赵晶。 本文件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1/T 213—2003; ——DB11/T 213—2014;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DB11/T 213—2022

1 城镇绿地养护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绿地养护的总则、养护管理分级、质量要求、植物养护、绿地管理及安全作业等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地区已建成或通过竣工验收后满一年的城镇绿地的养护管理,其他绿地的养护管理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247.7 主要花卉产品等级 第7部分:草坪 GB/T 189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T 25499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 GB/T 34290 公共体育设施 室外健身设施的配置与管理 DB11/T 767 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规范 DB11/T 839 行道树栽植与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DB11/ 852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地养护 maintenance of urban green space 对绿地内植物采取的灌溉、修剪、有害生物防治、施肥、中耕除草、更新、调整、补植、防护等技术措施。

3.2 绿地附属设施 affiliated facilities of urban green space 绿地中休憩、照明、牌示等各类设施。

3.3 生长势 growth potential 植物的生长强弱,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 DB11/T 213—2022 2

3.4 短截 short cut 在一年生枝条上选留方向、位置合适且饱满的芽后将枝条剪短的修剪方法。

3.5 回缩 retracting pruning 在树木二年生及以上枝条上剪截一部分枝条的修剪方法。

3.6 疏枝 thinning branch 疏干 thinning trunk 将树木的枝条(主干)贴近着生部或地面剪除的修剪方法。

3.7 摘冠 removing tree crown 去除树木树冠的修剪方法。

3.8 休眠期修剪 pruning in winter 自冬初至早春植物休眠期内进行的修剪。

城镇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T213 2022版

3.9 生长期修剪 pruning in summer 自春初至秋末植物生长期内进行的修剪。

3.10 更新修剪 renewal pruning 对于出现观赏价值降低的树木,为恢复树势所采取的回缩、疏干和平茬等修剪方法。

3.11 除杂草 ruderal weed 对妨碍目的植物生长、影响景观效果的植物进行清理的措施。

3.12 返青水green return irrigation 为促进植物正常发芽生长,在土壤化冻后、萌芽返青前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3.13 冻水irrigation before soil freezing;freezing water DB11/T 213—2022 3 为植物安全越冬,在土壤封冻前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4 总则

4.1 城镇绿地养护工作应包括植物养护和绿地管理。

4.2 植物养护应包括浇灌,修剪,有害生物防治,施肥,中耕除草,更新、调整、补植,植物防护等方面的内容哔咔PICACG漫画。

4.3 园林植物按照其生长类型和园林应用应分为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竹类、水生植物等。其中地被植物中木本地被应按照树木养护要求进行管理,草本地被应按照花卉、草坪养护要求进行管理。

4.4 绿地管理应包括绿地保洁、附属设施维护、景观水体管理、技术档案管理、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内容。

4.5 绿地养护过程中各项作业应确保安全。

4.6 根据养护管理水平,城镇绿地应分为特级绿地、一级绿地、二级绿地、三级绿地。本文件对特级绿地、一级绿地、二级绿地、三级绿地分别提出养护管理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4.7 古树名木养护管理应按照DB11/T 767执行。

5 养护管理分级、质量要求及养护频次

5.1 养护管理分级

5.1.1 城镇绿地养护管理分级应分为特级养护管理、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和三级养护管理。

5.1.2 城镇绿地养护管理分级质量分为植物养护分级质量和绿地管理分级质量,分别见表1和表2。 表1植物养护分级质量 序号 项目 各级别分级质量 1 树木 树木养护质量等级见表A.1 2 花卉 花卉养护质量等级见表A.2 3 草坪 草坪养护质量等级见表A.3 4 竹类 竹类养护质量等级见表A.4 5 水生植物 水生植物养护质量等级见表A.5 DB11/T 213—2022 4 表2绿地管理分级质量

5.2 各等级绿地植物年度养护频次

5.2.1 不同植物类型及种类因其自身特性(生物学特性、生态习性等)不同,养护频次应有所差别。

5.2.2 各等级绿地植物年度养护频次参照表B.1。

6 植物养护

6.1 浇灌

6.1.1 一般要求

6.1.1.1 应根据生长环境、植株需水规律制定灌溉方案。宜采用节水灌溉设备和措施。

6.1.1.2 绿地灌溉水质应满足GB/T 25499的规定。不应使用含有融雪剂的积雪、残冰和含有洗涤液的污水。

6.1.1.3 浇水时间及浇水量应视土壤含水量而定。取表层下10 cm土壤,用手攥不成团时,及时浇水;成团且不渗水,为适宜含水量;成团但渗水,及时排水。

6.1.1.4 浇水时,应由专人看管,防止跑冒滴漏。

6.1.1.5 浇灌设施发生故障或者遭遇外因破坏,应及时维修。

6.1.1.6 应维护排水设施的完好,雨季及时排涝。

6.1.2 树木

6.1.2.1 新植树木应在连续5年内充足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浇灌年限。 序 号 项 目 级 别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1 清理保洁 绿地整体环境干净、整洁,垃圾及杂物随产随清 绿地整体环境基本干净、整洁,垃圾及杂物日产日清 绿地整体环境较干净、整洁,主要地区和路段垃圾及杂物日产日清 绿地整体环境较干净、整洁,主要地区和路段垃圾及杂物日产日清 2 附属设施 安全、完整、维护及时 安全、完整、维护基本及时 安全、基本完整、能进行维护 安全、基本完整、能进行维护 3 景观水体 安全、清洁、驳岸完好 安全、水面基本无杂物、驳岸基本完好 安全、水面无明显杂物、驳岸无明显缺损 安全、水面无明显杂物、驳岸无明显缺损 4 技术档案 档案内容完整,信息化管理体系已建成,纳入数字化管理 档案内容基本完整,并已建成信息化管理体系 档案内容基本完整 档案内容基本完整。 5 绿地巡视 有专业队伍,24 h看护,重大节日活动有应急预案 有专业队伍,至少每2 d巡视一次 有专人负责看护,至少每3 d巡视一次 有专人负责看护,至少每5 d巡视一次 DB11/T 213—2022 5 6.1.2.2 树堰深度应不低于10 c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应以树干胸径10倍左右为准。树堰应紧实、不跑水、不漏水。 6.1.2.3 高温干旱季节,枝叶繁茂的高大乔木及易受日灼的树种可通过叶面喷水增加树冠内空气湿度。宜在12:00之前或16:00之后避开高温时段进行。 6.1.2.4 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浇足浇透,应避免使用高压冲灌,道路绿地浇灌不宜在交通高峰期进行。 6.1.2.5 每年3月上、中旬应浇灌返青水,11月中、下旬应浇灌封冻水,并浇足浇透。 6.1.2.6 在雨季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防止植物产生涝害。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应超过24 h。 6.1.3 花卉 6.1.3.1 浇水时应避免冲刷花朵;浅根性花卉浇水时应避免冲刷植物根系。 6.1.3.2 一二年生花卉栽植后应随即浇一次透水;过3 d~4 d后, 浇第二次水;再过5 d~6 d, 浇第三次水。浇水后及时松土。栽后成活的一二年生花卉应根据“见干见湿”的原则,适时浇水。多年生花卉应及时浇灌返青水和冻水。 6.1.3.3 应及时排涝,花池应在适当位置加设排水孔,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应超过12 h。 6.1.4 草坪 6.1.4.1 暖季型草坪应在3月中旬浇返青水,浇足浇透。冷季型草坪返青水宜早不宜晚,暖冬气候,2月下旬应浇第一次,出现倒春寒时,可推迟到3月上旬。 6.1.4.2 春季浇水深度不宜低于20 cm。早春浇水宜在10:00~15:00进行。 6.1.4.3 春末夏初冷季型草坪应增加浇水量及浇水频次。 6.1.4.4 夏季浇水以日出和日落时为宜。干热天气尤其是冷季型草应适当喷水降温保护草地。 6.1.4.5 冬季土壤上冻前应浇足浇透冻水。 6.1.5 竹类 6.1.5.1 竹类浇水以土壤湿润而不积水为原则,每次浇水深度应达40 cm以上。注意排水,特别是雨季应及时排除多余水分。 6.1.5.2 春季3月中、下旬浇足返青水,4月下旬根部应浇足水,保证出笋;5月出笋盛期,应增加浇水量,最大限度满足竹笋的生长和发育。 6.1.5.3 夏季新生竹进入高生长期,应浇足水。 6.1.5.4 秋季为竹鞭继续生长和竹子孕笋期,应及时浇水。 6.1.5.5 11月中下旬土壤上冻前,应浇足浇透冻水。 6.1.6 水生植物 6.1.6.1 应根据植物种类及时灌水、排水,保持正常水位。 DB11/T 213—2022 6 6.1.6.2 休眠期应控制水位,使越冬的水生植物根茎在冰冻层以下,防止冻伤。 6.2 修剪 6.2.1 一般要求 6.2.1.1 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充分考虑植物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植物生物学特性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6.2.1.2 园林植物可在休眠期和生长期进行修剪,更新修剪应在休眠期进行。 6.2.1.3 修剪前应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和安全预案。 6.2.1.4 修剪工具应性能完好,剪、锯、刀片锋利,并应定期进行检查、消毒和保养。 6.2.1.5 修剪后应及时清运剪后园林废弃物并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6.2.1.6 造型树木、立体花坛等应按照设计要求,及时修剪外型,保持外型轮廓清晰,外缘枝叶紧密。 6.2.2 树木 6.2.2.1 一般规定 6.2.2.1.1 修剪应考虑树木特性、景观需要和天气因素,合理安排修剪时间。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抗寒性差的、易抽条的树种宜于早春进行。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 6.2.2.1.2 因极端天气造成树体倾斜、枝杈劈裂、折断时,应及时修剪整理。 6.2.2.1.3 因安全隐患、严重遮挡居住建筑采光、树木更新等,需对树木进行重摘冠或截干的,应制定修剪方案,经充分论证后,方可实施。。 6.2.2.1.4 园林树木修剪时,剪口应平滑。过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先用锯在枝基部向枝延伸方向10 cm~15 cm处的下方由下向上锯入1/3~2/5,然后在锯口前或后5 cm处从上向下锯下,待枝滑落后,从上至下去除残桩。 6.2.2.1.5 修剪枝条基部粗大,剪锯口不应与着生枝平齐,应向外稍斜,避免剪锯口过大。 6.2.2.1.6 直径超过2 cm以上的剪锯口,应在截口处涂抹伤口保护剂。 6.2.2.1.7 行道树修剪按照DB11/T 839执行。 6.2.2.2 修剪程序 乔木的整形修剪应遵循一平、二净、三清、四空、五密、六去的程序进行: a) 一平——第一步即平根蘖。修剪乔木,首先观察树木根部是否有多余萌蘖,有则及时去除根部萌蘖。从根颈处全部剪去上面的枝条; b) 二净——第二步即去除主干、主枝及侧枝上的小枝。去除自地面至分枝点之间主干上萌生的萌蘖及细小枝条;去除主枝上距主干40 cm~50 cm之间的细小枝条;去除侧枝上距主枝30 cm~40 cm之间的细小枝条(见图1); DB11/T 213—2022 7 a)主枝示意图 b)树冠结构顶视图 图1 “二净”去除小枝范围示意图 c) 三清——第三步即清理疏除影响树形的大枝。去除主侧枝时可采取隔一去一的方法(见图2)。一次修剪量不超过树体总量1/4。多年未剪树疏除大枝时,可逐年进行,2~3年内完成即可; a)修剪前 b)修剪后 图2 “隔一去一”法示意图 d) 四空——第四步即清空树木多余的内膛枝、辅养枝等; e) 五密——第五步即观察树冠是否饱满严密,对于树冠有缺失或有偏冠的情况,可通过短截回缩小枝或延长枝等方法调节树木生长趋势,恢复树冠; f) 六去——第六步即去除树木枯死枝、病残枝。 注:以上六步为树木整形修剪基本程序,落叶树除第三步在休眠期进行以外,其余五步可随时进行,伤流较旺的树种避开深度休眠之前或者树液开始流动的发芽前。生长势和萌芽力弱以及成枝率低的树种,修剪量和修剪频次适当降低,只进行轻度疏剪。常绿树修剪在早春2月下旬~3月下旬或初冬11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 6.2.2.3 落叶乔木 DB11/T 213—2022 8 6.2.2.3.1 落叶乔木宜在休眠期修剪;不耐寒树种,应在早春修剪;易倒伏的树木,应在汛期前进行疏枝修剪;易伤流的树种,应在秋末修剪;生长旺盛的树种,除了休眠期修剪外,还应在生长期进行修剪。 6.2.2.3.2 常规修剪应主要剪除徒长枝、并生枝、下垂枝、病虫枝、交叉枝、重叠枝、枯死枝等,并对树冠适当整形。及时清除树干上的不定芽及根蘖。 6.2.2.3.3 疏除修剪时,不留桩橛;簇生枝或轮生枝需全部疏除的,应隔年分次剪除。 6.2.2.3.4 生长势和萌芽力弱以及成枝率低的树种,修剪量和修剪频次应适当降低,只进行轻度疏剪。 6.2.2.3.5 树体出现偏冠、倾斜时,应对生长势较弱一方的枝条,适当长放或轻剪;对生长势较强一侧适当回缩,平衡树势。 6.2.2.4 常绿乔木 6.2.2.4.1 常绿针叶树,不宜回缩主干或重剪侧枝,宜疏剪,剪除病虫技、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及时剪除影响树形和影响安全的下垂枝。 6.2.2.4.2 常绿树疏除修剪宜留1 cm~2 cm桩橛,于当年秋季剪除。 6.2.2.4.3 顶端优势明显、主干易养、主枝轮生状的常绿乔木,轮生主枝过多时,可每轮只留3~4个分布均匀的主枝,其余疏除。 6.2.2.4.4 松柏类如主干顶梢被破坏,应及时将临近的侧枝用直立棍捆绑扶起,代替主干。 6.2.2.5 灌木 6.2.2.5.1 修剪枯死枝、病残枝,去蘖、抹芽等应随时进行。疏除大枝(干)或枝组回缩修剪应在休眠期进行。 6.2.2.5.2 紫薇、木槿等以观花为主的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的整形修剪应在休眠期进行;榆叶梅、碧桃等以观花为主的两年生枝条开花灌木的整形修剪应在生长季进行,尤以花后修剪为主,休眠期以剪除枯死枝、病残枝和疏除过密枝、短截无花芽或少花芽枝条为主。 6.2.2.5.3 观枝灌木修剪应在早春萌芽前进行。 6.2.2.5.4 紫荆等抗寒性差易梢条的树种修剪应于早春气温回升,温度稳定后进行。月季、紫薇、木槿等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落叶后枝条凌乱影响观赏效果的可于初冬做轻短截修剪,来年早春再重短截修剪。抗寒性强的树种,休眠期修剪亦应避开一月份的中下旬和二月份的上中旬。 6.2.2.5.5 出现梢条的枝条应剪至健康部位,选好留枝、芽位短截或回缩。强壮枝应适当短截。内膛小枝、细弱枝、萌生枝应疏剪或短截,簇生枝或轮生枝应分次进行疏剪,应注意保护有主干灌木的第一、二轮枝。生长于树冠外的徒长枝,应及时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花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应尽早剪除。 6.2.2.5.6 单株栽植的整形修剪应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树型。同一地段规则式种植的同一树种,修剪的树型、树姿应基本一致。 6.2.2.5.7 丛生灌木修剪要求根盘小、树冠大,呈半圆形。同一种类(品种)多株丛植修剪应形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后面高前面低的平衡、匀称的空间骨架和丰满匀称的灌丛树型。多种类(品种)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协调各种类(品种)间的关系,突出主栽种类(品种)。 DB11/T 213—2022 9 6.2.2.5.8 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地(根)蘖,培育新枝。栽植多年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势不平衡。 6.2.2.6 绿篱、色块 6.2.2.6.1 绿篱及色带在符合安全要求高度的前提下,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高1 cm。当绿篱及色带修剪控制高度难以满足要求时,则应进行回缩修剪。 6.2.2.6.2 修剪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侧面垂直或上窄下宽。规则式绿篱、色带应先剪其两侧,由上而下的修剪,使其侧面成一个斜面,两侧剪完再剪平顶部,整个断面呈梯形。 6.2.2.6.3 使用绿篱修剪机进行修剪时,应按使用说明正常使用。修剪时应保持平顺整齐,高低一致。 6.2.2.6.4 修剪后残留绿篱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6.2.2.6.5 常绿针叶树种生长速度较慢,每次修剪量宜小。 6.2.2.7 攀缘植物 6.2.2.7.1 吸附类攀缘植物,应在生长季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未完全覆盖的植物应短截空隙周围枝条。 6.2.2.7.2 钩刺类攀缘植物,可按灌木修剪方法疏枝;生长到一定程度树势衰弱时,应进行回缩修剪,强壮树势。 6.2.2.7.3 生长于棚架的攀缘植物,种植后应进行重剪,每株促发几条健壮主蔓,及时牵引。落叶后,疏剪过密枝、病弱衰老枝、干枯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有光脚或中空现象时,应采用局部重剪等措施弥补空缺。 6.2.2.7.4 匍匐于地面的攀缘植物应视情况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除老弱藤蔓。 6.2.2.7.5 栽植多年的攀缘植物应常疏枝,并适当进行回缩修剪。 6.2.3 花卉 6.2.3.1 观花植株幼苗期应适时摘心并摘除过早发生的花蕾或过多的侧蕾。当叶片过于茂密影响开花时应摘去部分老叶和部分生长过密叶。 6.2.3.2 宿根花卉萌芽前应剪除上年残留枯枝、枯叶,生长期及时剪除多余萌蘖。 6.2.3.3 花谢后应及时去除残花、枯萎的花蒂、残枝和枯叶。 6.2.3.4 修剪不宜在雨后立即进行。 6.2.4 草坪 6.2.4.1 修剪时间和频次 6.2.4.1.1 草坪的修剪时间和频次应根据不同草种的习性和观赏效果定期进行,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6.2.4.1.2 冷季型草坪春秋两个生长高峰期应7 d~10 d修剪1次。夏季生长缓慢期, 应根据草坪生长情况调整修剪频率。 DB11/T 213—2022 10 6.2.4.1.3 暖季型草坪修剪时间为5~9月,最后一次修剪不宜晚于9月中旬。 6.2.4.2 修剪高度 6.2.4.2.1 剪草高度应根据草种、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第一次修剪可重剪,有条件的可先疏草打孔再修剪。单次修剪高度不宜大于草高的1/3。 6.2.4.2.2 冷季型草坪应在夏季适当提高修剪高度1 cm~2 cm,增加冷地型草坪草的抗热性和抗旱性。 6.2.4.2.3 冷季型草坪在8月末生长小高峰,留茬可比夏季低,10月中旬草坪留茬可调高或不剪,养草越冬。 6.2.4.2.4 草坪受病虫、践踏等伤害时,应适当提高修剪高度。 6.2.4.2.5 北京常用草坪植物的剪留高度应符合表3要求。 表3 北京常用草坪植物的剪留高度 草 种 类型 剪留高度(单位:cm) 全光照 树荫下 野牛草 暖季型 4~6 结缕草 暖季型 3~5 6~7 高羊茅 冷季型 5~7 8~10 黑麦草 冷季型 4~6 8~10 匍匐翦股颖 冷季型 3~5 7~9 草地早熟禾 冷季型 4~5 (3、4、5、9、10、11月) 8~10 (6、7、8月) 8~10 小羊胡子 冷季型 8~10 8~10 大羊胡子 冷季型 8~10 8~10 6.2.4.3 修剪注意事项 6.2.4.3.1 修剪前应清除草坪上的石子、瓦砾、树枝等杂物。 6.2.4.3.2 应根据用途和质量要求不同, 选用不同类型的剪草工具。剪草工具应锋利,并进行消毒。 6.2.4.3.3 同一草坪,应避免多次在同一行列、同一方向修剪,确保草坪草分蘖枝向上生长。 6.2.4.3.4 应在草坪干爽时进行修剪,避免正午阳光直射时进行,阴雨天不宜修剪。 6.2.4.3.5 修剪前24 h不宜浇水,修剪完成后次日方可浇水。 6.2.4.3.6 剪下的草屑应及时清理。 6.2.5 竹类 6.2.5.1 疏笋 6.2.5.1.1 疏笋应遵循“保留初期笋,间疏中期笋,去除末期笋”的原则。 DB11/T 213—2022 11 6.2.5.1.2 疏笋应去除过密笋、病虫笋、细弱笋。 6.2.5.1.3 疏笋的时间应在出笋期结束后5 d内进行。 6.2.5.2 间伐修剪 6.2.5.2.1 间伐以去弱留强、去小留大、去老留青、去密留疏为原则。应随时清除竹林中的枯死竹秆和枝条、病虫严重竹秆和倒伏竹秆。 6.2.5.2.2 竹林间伐宜在休眠期进行。 6.2.5.2.3 竹龄构成上,间伐宜保留5年生以下立竹,6年生及以上的立竹全部去除。竹林过密处的竹株可适当间伐或间移,早园竹、黄槽竹、紫竹等散生竹密度宜控制在5 株/m2~8 株/m2;金刚竹、阔叶箬竹等混生竹密度宜控制在8 株/m2~12 株/m2。 6.2.5.2.4 竹林过密可适当间移,应在竹林出笋之前(清明前后)或出笋新竹展叶之后(雨季)为宜,雨季以7月中旬至8月中旬为宜。黄纹竹、翠竹、铺地竹等耐寒性较差的竹种宜在清明前后栽植。移后应及时用肥土回填土坑。 6.2.5.2.5 竹子间伐方法即齐地面将竹秆伐除,并用利器将竹篼劈裂去除。 6.2.6 水生植物 6.2.6.1 应及时清除水面及以上的枯黄部分。开花的水生植物应及时去除残花。 6.2.6.2 超出水生植物生长限定范围的植株及叶片,应及时清除或移栽。 6.2.6.3 同一水池中混合栽植的,应保持主栽种优势,及时疏除繁殖快速的种类。 6.2.6.4 冬季应清理水生植物全部枯黄部分,保留10 cm左右根茎,不应损伤水生植物的根系。 6.3 有害生物防治 6.3.1 一般要求 6.3.1.1 宜优先考虑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化学防治应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的药剂,做到安全、经济、及时、有效。 6.3.1.2 在各类绿地中,除检疫性病虫害外,以有虫(病)不成灾,不影响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且在景观效果可接受水平以下为防治目标。 6.3.1.3 当物理机械、园艺栽培管理、生物防治等技术措施难以替代或有效控制且发生率与严重度较高的绿地病虫害种类时,可采取化学防治方法。应坚持安全、高效、经济的基本使用原则。在准确预测预报及把握有害生物发生规律、防治指标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用药。 6.3.1.4 加强树木肥、水等的养护管理, 移栽时应避免伤根或碰伤树干, 增强树势, 使植物生长健壮。 6.3.1.5 应加强养护管理,注意因干旱、水涝、冷冻、日灼、风害、缺肥等所致生理性病害的防治。 6.3.2 树木 6.3.2.1 应及时有效地采取物理防治手段,包括诱杀、阻止上树、人工捕捉、摘除网幕、剪除病虫枝等。 DB11/T 213—2022 12 6.3.2.2 采用化学防治时,应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低毒农药。应交替使用不同的药剂,减少喷药次数。 6.3.2.3 宜采用生物防治手段,保护和利用天敌。 6.3.2.4 应按照农药说明书进行作业,喷洒药剂时避开人流活动高峰期和夏季高温、大风时段。 6.3.3 花卉 6.3.3.1 防治方法见第6.3.2.1~6.3.2.4条。 6.3.3.2 及时清理残花落叶和杂草,避免发生病害。 6.3.4 草坪 6.3.4.1 防治方法见第6.3.2.1~6.3.2.4条。 6.3.4.2 冷季型草化学防治应在5月初开始,此后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及时防治。 6.3.5 竹类 6.3.5.1 防治方法见第6.3.2.1~6.3.2.4条。 6.3.5.2 应以控制红蜘蛛、蚜虫等为主,经常检查,掌握虫情发展规律,及时防治。 6.3.6 水生植物 6.3.6.1 防治方法见第6.3.2.1~6.3.2.4条。 6.3.6.2 水生植物的病虫害控制模式应尽量选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方法,如光源诱杀、施用害虫性外激素等。 6.3.6.3 化学防治应尽可能选用对水生生物影响小的药剂。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地内不应使用农药。 6.3.6.4 易被鱼等水中生物破坏的水生植物,宜在栽植区设置围网。 6.4 施肥 6.4.1 施肥原则 6.4.1.1 应根据园林植物生长需要、植物种类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6.4.1.2 休眠期应以有机肥为主,采用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应少伤地表根,施肥后应进行一次灌溉。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 6.4.1.3 应使用卫生、环保、长效的肥料,不宜长期在同一地块施用同一种肥料。 6.4.1.4 公园、景点不应施用未经过充分腐熟的有机肥料。 6.4.2 树木 6.4.2.1 休眠期以有机肥为主,采用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施肥后踏实,并平整场地。 6.4.2.2 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 DB11/T 213—2022 13 6.4.2.3 追肥应分为开花前追肥、落花后追肥、花芽分化期追肥。观花、观果树木应分别在花芽分化期及花后各追肥1次。 6.4.2.4 有机肥应充分腐熟后施用,施用宜在晴天进行,除叶面喷肥外,肥料不应触及树叶。 6.4.2.5 叶面喷肥宜在早上或傍晚进行。 6.4.2.6 必要时可根据树木缺肥症状,选择适当的营养液直接注入树干,注意钻孔消毒。 6.4.2.7 完全封闭的树堰,应预留专门的灌溉和施肥口。 6.4.3 花卉 施肥方式、方法见第6.4.2.1~6.4.2.7条。 6.4.4 草坪 6.4.4.1 应少量多次,以缓效肥为宜。根据不同的草坪草种类、生长状况和土壤状况确定施肥时间、肥料种类和施肥量: a) 冷季型草返青前宜施1次50 g/㎡~150 g/㎡的以氮为主的复合肥,或10 g/㎡的尿素。生长季视草情,可适当增施磷钾肥。晚秋宜施1~2次10 g/㎡~15 g/㎡的以磷钾为主的复合肥; b) 暖季型草宜于5月中下旬施1次 10g/㎡的尿素。 6.4.4.2 宜在修剪3 d~5 d后进行,施肥应均匀,撒施后及时灌水。 6.4.4.3 油松、白皮松、华山松等与草坪混栽的区域应适当减少草坪肥施肥量。 6.4.5 竹类 6.4.5.1 早春出笋前应施肥1次,6~7月应施肥1次,7~9月可视情况再施肥1次。 6.4.5.2 施肥种类可为有机肥或竹类专用氮磷钾复合肥,其中氮、磷、钾的比例以5:2:4为宜,施用量150 g/m2~200 g/m2。有机肥的施用量为500 g/m2~600 g/m2。 6.4.5.3 施肥方法以穴施为主,将复合肥穴施在竹类根部,施肥后立即浇水。 6.4.5.4 为扩繁竹林,可在竹林计划延伸的位置,深翻土壤,压入青草或填有机质含量高的肥土。 6.4.6 水生植物 6.4.6.1 应以有机肥为基肥,点状埋施于根系周围淤泥中。追肥应以复合肥为主。叶面施肥可使用化学肥料。施肥用量应适当稀薄。 6.4.6.2 盆栽水生植物可在冬季拿出水面,开春前补施一次基肥,新叶长出后再移入水中。 6.4.6.3 观花水生植物,每年至少追肥1次。 6.5 中耕除草 6.5.1 一般要求 6.5.1.1 在植物生长季节应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 DB11/T 213—2022 14 6.5.1.2 中耕应在天气晴朗,且土壤不过分潮湿时进行,雨后不宜立即进行。中耕时应及时清除土壤中的瓦砾、石块等。 6.5.1.3 除杂草应以保护生物多样性为原则,应在影响绿地景观效果或影响目的植物正常生长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6.5.1.4 除杂草宜结合中耕进行,也可采用人工拔除等方法进行,常用工具小铲、锄头等。做到除小、除早、除了。除杂草应在杂草开花结实前进行,不应使目的植物的根系受到伤害或裸露。 6.5.1.5 在具野趣游憩地段可采用机械割草,使其高矮一致。 6.5.1.6 在绿地内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应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6.5.1.7 使用化学除草剂前,宜进行小面积实验后再全面使用。应根据所栽培的目的园林植物和杂草种类的不同,选择药剂、采取方法和浓度,药剂不应喷洒到园林植物的叶片和嫩枝上。除草剂应在晴天、风力2级以下喷洒。 6.5.1.8 除掉的杂草应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 6.5.2 树木 6.5.2.1 春夏季应进行2~3次,在蒸腾旺盛季节需每月中耕1次。 6.5.2.2 中耕深度依栽植植物及树龄而定,夏季中耕宜浅,秋后中耕宜深,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 6.5.2.3 对影响树木生长的各类野生藤蔓植物,应及时清除。 6.5.3 花卉 6.5.3.1 及时中耕除草,作业时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 6.5.3.2 中耕深度应以花卉根系的深浅而定,一般为3 cm~5 cm。株行中间处应深耕,近植株处应浅耕。 6.5.4 草坪 6.5.4.1 苔草、麦冬等郁闭前应进行中耕除草。 6.5.4.2 人工建植的草坪要及时清除杂草,保持草坪纯度。 6.5.4.3 除杂草宜在草坪草高不超过5 cm时进行。遗留空洞可用掺有栽培草种的细土填平。 6.5.4.4 应在杂草危害出现之前使用化学除草剂,抓住用药时机及时施药。 6.5.4.5 应定期对草坪进行梳草和打孔,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a) 春季应清除枯草层,梳草后应立即浇水更有利于草坪草的生长发育; b) 可选用专用的梳草机, 也可用剪草机低剪达到清除枯草层的作用; c) 暖季型草坪打孔、叉土通气宜在早春进行,冷季型草坪打孔宜在夏末秋初进行; d) 打孔后,应清除打出的芯土、草根,并撒入营养土或沙粒。草面沙层厚度应不超过0.5 cm。应将沙子扫均匀,使沙子深入孔中。 6.5.5 竹类 6.5.5.1 应及时去除竹林杂草。 DB11/T 213—2022 15 6.5.5.2 竹类中耕的同时还应根据竹林建植年数对其进行深翻、断根等: a) 竹林每经4~5年,7~8月应深翻40 cm~50 cm进行断鞭处理; b) 将5年生以上的老鞭、死鞭及每年砍伐竹秆后的竹蔸挖出; c) 竹林面积在500 m2以上的可条状深翻,500 m2以下的应全面深翻,并及时回填有机质含量高的肥土。 6.5.6 水生植物 水生植物除杂草应通过春季淹水或手工去除的方法来控制杂草的生长及蔓延。 6.6 更新、调整、补植 6.6.1 树木 6.6.1.1 枯死树木应清除并及时补植。补植树木应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品种宜与原树木种类一致,规格、树形宜相近。 6.6.1.2 对生长环境不适或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树种,应及时改植。 6.6.1.3 植株过密、影响生长的应及时调整。 6.6.1.4 对人或构筑物构成危险的植株应去除,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调整。 6.6.1.5 伐除树木时,应设安全员,划定安全范围并围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伐除的树干、树枝等应随时清运;树桩高度应尽量降低,两日内刨除树桩,并及时采取补种或铺装措施,做到场光地净,确保绿化景观完好和行人、车辆的安全。 6.6.2 花卉 及时清理死株,并按原品种、规格补齐。失去观赏价值的应及时更换。 6.6.3 草坪 6.6.3.1 对被破坏或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草应及时更换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面。 6.6.3.2 补植时应补种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 6.6.4 竹类 6.6.4.1 对于零星开花的竹林(部分竹株开花),齐地剪除新、老开花竹株,并用利器将竹篼劈裂去除;对于大面积集中开花的竹林应更换栽植新的竹种。 6.6.4.2 加强开花竹林水肥管理,每年补充以氮素为主的肥料2~3次。 6.6.4.3 去除开花竹林地下的枯、老竹鞭,促进新鞭生长。 6.6.5 水生植物 及时清理死株、老化和生长不良的植株,并按原品种、规格补植。 6.7 植物防护 6.7.1 植物保护 DB11/T 213—2022 16 6.7.1.1 对影响绿地植物正常生长的植物,应及时清除。 6.7.1.2 树体上的孔洞应及时用具有弹性的环保材料填充封堵,表面色彩、形状及质感宜与树干相近。 6.7.1.3 过密竹林应于11月适当钩梢,未钩梢的密竹林,应于降雪后及时抖掉竹梢积雪。 6.7.1.4 易被鱼等水中生物破坏的水生植物,宜在栽植区设置围网。 6.7.2 防风 6.7.2.1 对浅根性、抗风能力弱或树体及大枝有倾倒、劈裂、折断可能的树木,应及时采取加固或支撑等保护措施。 6.7.2.2 应根据树木生长环境等实际情况,在稳固、实用、省工、经济、美观的前提下,选用标杆式扶桩支撑、扁担式扶架支撑、三角形支撑、井字形支撑等形式。 6.7.2.3 应在树干上的支撑部位用麻布片或无纺布包裹几圈,保护干皮,避免支撑损伤树体、树皮。 6.7.3 防寒 6.7.3.1 应适时浇灌冻水,并浇足浇透,并在土地封冻前完成。 6.7.3.2 对不耐寒的树种和树势较弱的植株应分别采取不同防寒措施: a) 对雪松等耐寒性、耐旱性、抗风能力差的边缘树种在新植3年内应搭设风障; b) 对悬铃木等耐寒性差的树种在新植3年内可采取主干涂白、裹无纺布、加绕草绳等防寒措施; c) 对月季等株形低矮、耐寒性较差的花灌木应于根基部培设土堆防寒; d) 不耐寒的树种应注意秋后控水。 6.7.3.3 不耐寒的宿根花卉应采取覆土等防寒措施。 6.7.4 防盐 6.7.4.1 主要路段和重点地区应结合防寒设置挡盐板,不应将残冰、残雪堆放在植株周围。 6.7.4.2 挡盐板应根据绿化隔离带的长度、宽度,选用玻璃钢或无纺布。宜选择与道路街景相融合的深绿色。 6.7.4.3 挡盐板设置应严密、齐整、稳固、美观。 6.7.4.4 挡盐板安装后应定期巡视检查、维护,确保安全。 7 绿地管理 7.1 绿地保洁 7.1.1 绿地及绿地内景观水面应保持清洁,无垃圾、杂物,无影响景观的干枯枝叶。 7.1.2 收集的垃圾杂物应及时清运,枯枝落叶可资源化利用,不应焚烧。 7.1.3 绿地附属设施应经常清洁、保洁。 7.1.4 除专置停车场,绿地内不应停放与绿化作业无关的车辆。 DB11/T 213—2022 17 7.2 附属设施管理 7.2.1 建筑及构筑物 7.2.1.1 应保持外观整洁,构件和各项设施完好无损。 7.2.1.2 室内陈设应清洁、完好、合理。 7.2.1.3 应消除结构、装修和设施安全隐患。 7.2.2 道路和铺装广场 7.2.2.1 铺装面、侧石、台阶、斜坡等应保持平整,无积水。 7.2.2.2 应保持铺装面清洁,无障碍设施完好。 7.2.2.3 损坏部分应及时修补,不留安全隐患。 7.2.3 假山、叠石、雕塑 7.2.3.1 应完整、稳固、安全。不允许攀爬的叠石应有醒目标志和防护设备。 7.2.3.2 假山四周及石缝不应有影响安全和景观的杂草、杂物。 7.2.4 娱乐健身设施 7.2.4.1 应明示使用要求、操作规程,健身设施安全应符合GB/T 34290的要求。 7.2.4.2 应运转正常,色彩常新,运动机械定期进行安全检测,不应带故障运行。 7.2.5 给水、排水设施及雨水收集器 7.2.5.1 应保持管道畅通完好,管道无污染。 7.2.5.2 外露的窖井、进水口、给水口、井盖等设施应随时保持清洁、完好无损,寒冷地区冬季应进行防冻裂保护。 7.2.5.3 防汛、消防等设备应保持完好、有效。 7.2.6 输配电、照明 7.2.6.1 应定期检测,保持常年完整、运转正常。 7.2.6.2 照明设施应保持清洁、有足够照度,无带电裸露部分。 7.2.6.3 各类管线设施应保持完整、安全。 7.2.6.4 太阳能设施应完整无损,工作正常。 7.2.6.5 安全警示标志应明显。 7.2.7 园凳、园椅 7.2.7.1 外观应整洁美观,坐靠舒适,无损坏。 7.2.7.2 油漆未干或维修时,应有明显标志。 DB11/T 213—2022 18 7.2.8 垃圾桶 7.2.8.1 垃圾桶设置应符合垃圾分类要求。 7.2.8.2 外观应整洁完整。内壁应无污垢陈渍。箱内应无陈积垃圾,无异味、无蚊蝇孳生。 7.2.9 牌示 外观应整洁,构件应完好,指示应清晰明显。 7.2.10 栏杆、护网、花架 应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外观整洁,构件和各项设施完好无损,及时消除结构、装修和设施的安全隐患。 7.3 景观水体管理 7.3.1 景观用水水质应符合GB/T 18921的要求。 7.3.2 水面应经常清洁,水量适度。 7.3.3 驳岸应安全稳固,无缺损,池壁整洁美观。 7.3.4 安全提示标志应明显,位置合理。 7.3.5 循环、动力及排灌设施应完好,运行正常。 7.3.6 冬季应加强景观水面的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7.4 技术档案 7.4.1 档案管理 7.4.1.1 绿化管理单位应及时收集绿地养护管理资料,并整理、分析与总结,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 7.4.1.2 技术档案应每年整理装订成册,编好目录,分类归档。 7.4.2 档案内容 7.4.2.1 绿地建设历史基本情况。 7.4.2.2 绿地名称,绿地面积,植物种类(品种)、规格、数量;绿地土壤主要理化性状,病虫害现状、植物生长状况评价;绿地设计竣工图;设施种类、数量及状况。 7.4.2.3 各项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台账,养护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及其处理结果。 7.4.2.4 绿地养护管理台账模板见表C.1。 7.5 安全保护 7.5.1 绿地应定期进行专项巡视,内容应包括绿地内植物生长状况及景观效果、绿地卫生、附属设施、抗震减灾设施、应急避难场所及安全隐患等,及时处理并记录所发现问题。绿地应按需配备安保人员。 7.5.2 暴风雨、暴雪等来临前,应检查树木绑扎、立桩情况,设置支撑,保持稳固。大雪大风后应及时检查苗木的损伤情况,清除倒伏苗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枝。 DB11/T 213—2022 19 7.5.3 高温暑热、低温寒冷等极端天气,应对植物、附属设施等做好防护措施。防护情况应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补救。 7.5.4 公园、广场人流量多的地方宜安装监控设施。 8 安全作业 8.1 使用剪草机(车)、割灌机、绿篱修剪机、打孔机、垂直刈割机等机械,应进行岗前培训并按照相应的规程操作。大型机械使用过程中,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围合、标示。 8.2 作业时,应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警示服饰。 8.3 应选任有修剪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安全质量检查员,负责安全、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及宣传工作。 8.4 修剪时应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绳和安全带等。修剪工具应坚固耐用。 8.5 截除大枝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指挥操作。 8.6 使用梯子时应牢靠、立稳,单位梯应将上部横挡与树身捆牢,人字梯中腰拴绳,角度开张适中。 8.7 使用修剪车修剪,应检查车辆部件,支放平稳,操作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有问题及时处理。 8.8 应一人一树修剪,如确需2人以上同在一树修剪时,应有专人在树下指挥,相互协作、配合。 8.9 树上作业手锯绳应套在手腕上,不应站在正修剪的大枝上。 8.10 应有专人维护现场,树上树下互相配合。 8.11 有高血压和心脏病等人员,不应上树作业。不应在饮酒后进行修剪及打药操作。 8.12 树上作业不应在两株或多株树体间攀爬。 8.13 在高压线附近作业,应注意安全,避免触电,需要时请供电部门配合。 8.14 进行病虫害防治作业时,应避开人流高峰,打药时人不应站在上风口。 8.15 严格病虫害防治药品使用要求,应设专人管理,用后及时上交,并做好使用记录。 8.16 修剪及打药作业应关注天气变化,选择无风晴朗天气。四级以上(含四级)大风时不应作业。 8.17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充分利用有效设备、工具进行地上作业。确需地下作业时,应符合DB11/ 852 的要求。 DB11/T 213—2022 20 A 附 录 A (规范性) 养护管理质量等级 表A.1给出了树木养护管理质量等级。 表A.1 树木养护管理质量等级 序号 项目 质量要求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1 整体效果 (1)树林、树丛群落结构合理,植株疏密得当,层次分明,林冠线和林缘线清晰饱满; (2)孤植树树形完美,树冠饱满; (3)行道树树冠完整,规格整齐、一致,缺株≤3%,树干挺直; (4)绿篱无缺株,修剪面平整饱满, 直线处平直,曲线处弧度圆润。 (1)树林、树丛群落结构基本合理,林冠线和林缘线基本完整; (2)孤植树树形基本完美,树冠基本饱满; (3)行道树树冠基本完整,规格基本整齐,无死树,缺株≤5%,树冠基本完整统一,树干基本挺直; (4)绿篱基本无缺株,修剪面平整饱满,直线处平直,曲线处弧度圆润。 (1)树林、树丛具有基本完整的外貌,有一定的群落结构; (2)孤植树树形基本完美,树冠基本饱满; (3)行道树无死树,缺株≤8%,树冠基本统一,树干基本挺直; (4)绿篱基本无缺株,修剪面平整饱 满,直线处平直,曲线处弧度圆润。 (1)树林、树丛具有基本完整,有一定的群落结构; (2)孤植树树形基本完美,树冠基本完整; (3)行道树无死树,缺株≤10%,树冠基本统一,树干基本挺直; (4)绿篱基本无缺株,修剪面基 本平整。 2 生长势 枝叶生长茂盛,观花、观果树种正常开花结果,彩色树种季相特征明显,无枯枝。 枝叶生长正常,观花、观果树种正常开花结果,无大型枯枝。 植株生长量和色泽基本正常,观花、观果树种基本正常开花结果,无大型枯枝。 植株生长量和色泽基本正常,观花、观果树种基本正常开花结果,无大型枯枝。 3 排灌 植株未出现失水萎蔫和沥涝现象。 植株基本无失水萎蔫和沥涝现象。 植株失水或积水现象1d内消除。 植株失水或积水现象2d内消除。 DB11/T 213—2022 21 表A.1 树木养护管理质量等级(续) 序号 项目 质量要求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4 有害生物防治 (1)基本无危害状; (2)枝叶受害率≤3%,树干受害率≤3%。 (1)无明显危害状; (2)枝叶受害率≤8%,树干受害率≤5%。 (1)无严重危害状; (2)枝叶受害率≤12%,树干受害率≤8%。 (1)无严重危害状; (2)枝叶受害率≤15%,树干受害率≤8%。 5 补植完成时间 ≤3 d ≤7 d ≤20 d ≤20 d 表A.2给出了花卉养护管理质量等级。 表A.2 花卉养护管理质量等级 序号 项目 质量要求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1 整体效果 (1)缺株倒伏的花苗≤3%; (2)基本无枯枝、残花。 (1)缺株倒伏的花苗≤8%; (2)枯枝、残花量≤3%。 (1)缺株倒伏的花苗≤12%; (2)枯枝、残花量≤8%。 (1)缺株倒伏的花苗≤15%; (2)枯枝、残花量≤12%。 2 花期 花期一致 花期一致 花期基本一致 花期基本一致 3 生长势 (1)植株生长健壮; (2)茎干粗壮,基部分枝强健,蓬径饱满; (3)花型美观,花色鲜艳,株高一致。 (1)植株生长基本健壮; (2)茎干粗壮,基部分枝强健,蓬径基本饱满; (3)株高一致。 (1)植株生长基本健壮; (2)茎干粗壮,基部分枝强健,蓬径基本饱满; (3)株高基本一致。 (1)植株生长基本健壮; (2)茎干粗壮,基部分枝强健,蓬径基本饱满; (3) 株高基本一致。 DB11/T 213—2022 22 表A.2 花卉养护管理质量等级(续) 序号 项目 质量要求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4 排灌 植株不应出现失水萎蔫现象。 植株基无干旱和沥涝现象。 植株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 植株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 5 有害生物防治 (1)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状; (2)植株受害率≤3%。 (1)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 (2)植株受害率≤8%。 (1)无严重有害生物危害状; (2)植株受害率≤10%。 (1)无严重有害生物危害状; (2)植株受害率≤15%。 6 覆盖率 ≥98% ≥95% ≥90% ≥80% 7 补植完成时间 ≤2 d ≤4 d ≤6 d ≤8 d 表A.3给出了草坪养护管理质量等级。 表A.3 草坪养护管理质量等级 序号 项 目 质量要求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1 整体效果 (1)成坪高度应符合 GB/T 18247.7要求,平坦整洁; (2)修剪后无残留草屑,剪口无焦枯、撕裂现象。 (1)成坪高度应符合 GB/T 18247.7要求,基本平整; (2)修剪后基本无残留草屑,剪口无明显撕裂现象。 (1)成坪高度应符合 GB/T 18247.7要求,基本平整; (2)修剪后基本无残留草屑,剪口基本无明显撕裂现象。 (1)成坪高度应符合 GB/T 18247.7要求,基本平整; (2)修剪后基本无残留草屑,剪口基本无明显撕裂现象。 2 生长势 生长茂盛 生长良好 生长基本良好 生长基本良好 DB11/T 213—2022 23 表A.3 草坪养护管理质量等级(续) 序号 项 目 质量要求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3 排灌 草坪无失水萎蔫现象。 草坪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 草坪无明显失水萎蔫现象。 草坪无明显失水萎蔫现象。 4 有害生物防治 草坪草受害度≤3% 草坪草受害度≤6% 草坪草受害度≤10% 草坪草受害≤15% 5 绿色期 冷季型草不低于300 d,暖季型草不少于210 d。 冷季型草不低于270 d,暖季型草不少于180 d。 冷季型草不低于240 d,暖季型草不少于160 d。 冷季型草不低于240 d,暖季型草不少于160 d。 6 覆盖度 ≥98% ≥95% ≥90% ≥80% 7 补植完成时间 ≤3 d ≤5 d ≤7 d ≤9 d 表A.4给出了竹类养护管理质量等级。 表A.4 竹类养护管理质量等级 序号 项目 质量要求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1 整体效果 (1)竹竿挺直,枝叶青翠; (2)死竹及枯竹≤2%; (3)有完整的林相。 (1)竹竿挺直,枝叶青翠; (2)死竹及枯竹≤5%; (3)有完整的林相。 (1)竹竿挺直,枝叶青翠; (2)死竹及枯竹≤8%; (3)林相基本完整哔咔PICACG漫画。 (1)竹竿挺直,枝叶青翠; (2)死竹及枯竹≤10%; (3)林相基本完整。 2 生长势 (1)竹丛通风透光,植株生长健壮; (2)新、老竹生长比例适当; (3)竹鞭无裸露。 (1)竹丛通风透光,植株生长良好; (2)新、老竹生长比例基本适当; (3)竹鞭基本无裸露。 (1)植株生长良好; (2)竹鞭无明显裸露。 (1)植株生长良好; (2)竹鞭无明显裸露。 DB11/T 213—2022 24 表A.4 竹类养护管理质量等级(续) 表A.5给出了水生植物养护管理质量等级。 表A.5 水生植物养护管理质量等级 序号 项目 质量要求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3 排灌 植株无失水萎蔫现象。 植株基本不出现失水萎蔫现象。 植株失水萎蔫现象1d~2d内消除。 植株失水萎蔫现象1 d~2 d内消除。 4 有害生物防治 (1)基本无危害状; (2)竹叶、竹梢、竹竿受害率控制在≤5%。 (1)无明显危害状; (2)竹叶、竹梢、竹竿受害率控制在≤8%。 (1)无严重危害状; (2)竹叶、竹梢、竹竿受害率控制在≤10%。 (1)无严重危害状; (2)竹叶、竹梢、竹竿受害率控制在≤15%。 序号 项 目 质量要求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1 整体效果 景观效果美观。无残花败叶漂浮。 景观效果明显。基本无残花败叶漂浮。 景观效果明显。 景观效果明显。 2 生长势 (1)植株生长健壮; (2)叶色正常;观花、观果植株正常开花结果;花开艳丽; (3)枯死植株≤5%。 (1)植株生长良好; (2)叶色正常;观花、观果植株正常开花结果;花色正常; (3)枯死植株小于≤10%。 (1)植株生长基本正常; (2)观花、观果植株正常开花结果; (3)枯死植株小于≤15%。 (1)植株生长基本正常; (2)观花、观果植株正常开花结果; (3)枯死植株小于≤15%。 3 排灌 暴雨后12 h 恢复常水位。 暴雨后24 h恢复常水位。 暴雨后36 h恢复常水位。 暴雨后48 h恢复常水位。 4 有害生物防治 基本无危害状。 无明显危害状。 无严重危害状。 无严重危害状。 DB11/T 213—2022 25 附 录 B (资料性) 各等级绿地植物年度养护频次要求 表B.1给出了各等级绿地植物年度养护频次要求。 表B.1各等级绿地植物年度养护频次要求 类别 浇水 施肥 有害生物防治 修剪 中耕除草 打孔梳草 绿地巡视 绿地保洁 园林废弃物收集运输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常绿乔木 10 8 6 4 2 2 1 1/2 10 8 6 4 2 1 1 1/2 4 3 2 1 - - - - 每日 1次 每日1/2次 每日1/3次 每日1/5次 每日 2次 每日1次 每日1/2次 每日1/5次 随产随清。 重要道路随产随清,一般道路日产日清。 主要地区和路段日产日清,其他地区根据需要集中清运。 主要地区和路段日产日清,其他地区根据需要集中清运。落叶乔木 12 10 8 5 2 2 1 1/2 10 8 6 4 3 2 1 1/2 4 3 2 1 - - - - 常绿灌木 10 8 6 4 2 2 1 1/2 8 6 4 3 2 1 1 1/2 4 3 2 1 - - - - 落叶灌木 12 10 8 5 2 2 1 1/2 8 6 4 3 3 3 2 1 4 3 2 1 - - - - 竹类 12 10 8 5 2 2 1 1/2 8 6 4 3 1 1 1 1/2 4 3 2 1 - - - - 月季(含藤本月季) 15 12 10 6 4 4 2 2 10 8 6 4 5 4 3 2 5 4 3 1 - - - - 攀援植物 8 6 5 3 2 2 1 1/2 4 3 2 2 2 2 1 1/2 4 3 2 1 - - - - 绿篱 15 12 10 6 2 2 1 1 8 6 4 2 5 4 3 2 4 3 2 1 - - - - 色带(块) 15 12 10 6 2 2 1 1 8 6 4 2 5 4 3 2 4 3 2 1 - - - - 球形植物(含组球) 12 10 8 5 2 2 1 1/2 8 6 4 2 5 4 2 1 4 3 2 1 - - - - 一二年生花卉 15 12 10 6 4 4 2 1 5 4 3 2 2 2 1 1 5 4 3 1 - - - - 宿根花卉 15 12 10 6 4 4 2 1 5 4 3 2 3 2 2 1 5 4 3 1 - - - - DB11/T 213—2022 26 表B.1各等级绿地植物年度养护频次要求(续) 类别 浇水 施肥 有害生物防治 修剪 中耕除草 打孔梳草 绿地巡视 绿地保洁 园林废弃物收集运输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草坪 冷季型 25 20 16 10 5 5 3 2 18 15 12 6 18 15 10 7 5 4 3 1 2 1 1/2 - 暖季型 12 10 8 5 3 3 2 1 4 3 2 2 5 3 2 1 3 2 2 1 水生植物 - - - - 2 2 1 1/2 4 2 1 1 2 1 1 1 3 2 2 1 - - - - 注1:1/2表示两年修剪一次,其他依此类推; 注2:草本地被(如白三叶、涝峪苔草、丹麦草、观赏草<如芒草、狼尾草等>)按宿根花卉考虑。 DB11/T 213—2022 27 附 录 C (资料性) 绿地养护管理台账模板 表C.1给出了绿地养护管理基本信息台账模板。 表C.1绿地养护管理基本信息台账 编号 绿地名称 街道_乡镇 环路位置 质量等级 绿地分类 绿地权属 管护模式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备注 DB11/T 213—2022 28 表C.2~C.9给出了绿地养护措施分项台账模板。 表C.2养护措施分项台账——浇水 绿地名称: 日期: 记录人: 植物种类 规格(胸径/地径/株高/冠幅) 数量(株数/面积) 浇水量 水源类型 浇水方式 操作时长 操作人员 备注 表C.3 养护措施分项台账——修剪 绿地名称: 日期: 记录人: 植物种类 规格(胸径/地径/株高/冠幅) 数量(株数/面积) 修剪措施 修剪量 修剪工具 操作时长 操作人员 备注 DB11/T 213—2022 29 表C.4 养护措施分项台账——施肥 绿地名称: 日期: 记录人: 植物种类 规格(胸径/地径/株高/冠幅) 数量(株数/面积) 施肥种类 施肥量 施肥方式 操作时长 操作人员 备注 表C.5 养护措施分项台账——有害生物防治 绿地名称: 日期: 记录人: 植物种类 规格(胸径/地径/株高/冠幅) 数量(株数/面积) 防治方式 化学防治药量及浓度 操作时长 操作人员 备注 DB11/T 213—2022 30 表C.6 养护措施分项台账——中耕除草 绿地名称: 日期: 记录人: 植物种类 规格(胸径/地径/株高/冠幅) 数量(株数/面积) 使用工具/药剂使用情况 操作时长 操作人员 备注 表C.7 养护措施分项台账——更新、调整、补植 绿地名称: 日期: 记录人: 植物种类 规格(胸径/地径/株高/冠幅) 数量(株数/面积) 处理措施记录(更新、调整、补植) 操作时长 操作人员 备注 DB11/T 213—2022 31 表C.8 养护措施分项台账——植物防护 绿地名称: 日期: 记录人: 植物种类 规格(胸径/地径/株高/冠幅) 数量(株数/面积) 防护措施(防风、防盐、防寒等) 操作时长 操作人员 备注 表C.9 养护措施分项台账——绿地清理保洁 日期: 记录人: 绿地名称 维护面积 附属设施维护措施 绿化保洁措施 景观水体维护措施 操作时长 操作人员 备注 B 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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