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做风景园林设计时,防火设计也是同样重要的:一方面风景园林本身需要避免火灾的发生以及蔓延;一方面作为建筑的外环境,风景园林应当为建筑的防火救灾提供便利。
因此,本文总结了《公园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中,与风景园林相关的防火要求。
1、在《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中规定:
当公园中连续林地面积大于100公顷时,为避免林地间相互引燃,设计上应考虑园林化的林火阻隔措施,例如用较宽的公园主路或草坪带分割连续林地。
并要求 公园内的用火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 。
2、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中对于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有更加详细的规定:
(1)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②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我国普通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为9m,登高车的转弯半径为12m,一些特种车辆的转弯半径为16m~20m);
③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PICACG
④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消防车道的边缘距离取水点不宜大于2m;
⑤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⑥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
⑦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操作场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2)高层建筑为了方便搭云梯救援,需要设置灭火救援操作场地,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 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
②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
③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和10m;
④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力;
⑤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3、在《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要求:
(1)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态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与建筑(钢混、砖结构、钢结构建筑为一、二级耐火建筑,砖木结构为三级,可燃结构为四级)的防火间距如下:
与一、二级耐火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小于6m;
与三级耐火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小于8m;
与四级耐火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m。
(2)停车场内汽车分组停放,每组停车数量不大于50辆,组之间防火间距不小于6m。
(3)消防车道宽4m,净空高4m,消防车最小转弯半径9m;尽头式消防车道设回车场或回车道,回车场面积12mX12m。
4、另根据徐文辉《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第四版),植物选择也需符合下列要求:
对于防火、防爆要求较高的区域,绿化应以防火、隔离为主,选择枝叶水分含量大、不易燃烧或者遇火烧不出火焰的少油脂树种(如珊瑚树、银杏、冬青、泡桐、柳树)进行绿化,不得栽种针叶树等油脂较多的松柏类植物,种植时要注意留出消防车活动的余地。
总 结
通过上述的规范总结,大家会发现,在风景园林设计中防火的要求其实也很多,并且是不容忽视的。值得一提的是,很多的改造项目是没有办法完全满足规范要求的,比如一些历史街区或者古村落的道路狭窄,不能满足一般消防车的通行需求,但这并非不可协调的矛盾,比如可以建立专门的消防站,定制小型消防车,而这需要各方面协调一致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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